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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標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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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積金 | |||
信件來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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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民論壇 |
來信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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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25 19:19:34 | |
信件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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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積金提取需要什么樣的條件 | |||
辦理部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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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|
辦理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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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26 14:54:18 | |
回復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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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反映的問題現回復如下: 網友您好:根據《亳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》第六條規定: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,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:(一)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有產權住房的;(二)償還所購住房貸款本息的;(三)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房且依法租賃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;(四)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;(五)離休、退休的;(六)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6個月未就業的;(七)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(八)出境定居的;(九)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(由職工的合法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提出申請);(十)被判處刑罰的;(十一)國家、省規定的其他情形。公積金提取可以在安徽政務服務網、“皖事通”手機APP網上辦理,也可到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樓業務大廳進行辦理。咨詢電話5117190。 歡迎您再次登錄網站留言或者撥打12345市長熱線。 | |||
評價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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滿意 |
評價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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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9-29 15:00:00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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